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26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以及于 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

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对上述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8.6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 2022

年12月23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11,489,400股为计算基数,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减少86,600股,公司总股本由111,489,400股变更为111,402,800股。详细内容见同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券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

2、申报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夏群波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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